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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生及师承制学徒管理规定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1-08-23 08:35:50

实习生及师承制学徒管理规定

(一)实习生守则:

1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卫生事业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。

2、努力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计划,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培养科学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3、遵纪守法,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领导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
4、提高职业道德修养,树立高度责任感,严防各种差错事故,端正服务态度,视病人如亲人,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。

5、谦虚谨慎,吃苦耐劳,积极求学,不弄虚作假,不擅作主张,做到“脑勤、手勤、嘴勤”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

6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自离开教学基地,不假公济私。

7、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言谈文明,仪表端庄,衣冠整洁。

8、在实习期间如犯错误,或工作中有了过失,自己应主动检讨,及时、如实地向教学管理部门报告,虚心接受领导的批评,服从处理。

9、实习期间如所犯错误情节严重,医院有权将其退回学校,师承制学徒不服从医院安排,违反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,损害了医院形象,情节严重者,医院有权终止其师承合同,并清退出医院,涉及经济利益者,追究赔偿责任。

(二)实习生职责:

1、在带教老师指导下,协助分管病床,关心病人的病情变化,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。

2、新病人(包括他科转来的病人)入院后,实习生在带教老师指导下,主动询问病史,进行体格检查及功能检查。协助带教老师书写医嘱、入院记录及其他医疗文书,所写必须报经带教老师审核、签字,不得擅作主张。对病人及家属介绍病情时,应按照带教老师的医嘱解说,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、检验项目、治疗程序和预后等。病人需出院或转院,应协助带教老师办理好出院或转院手续。

3、书写病历及其他医疗文本力求完整,字迹端正,条理清晰,重点突出,应用专业术语。每个实习生在临床实习期间至少书写30份以上中医完整病历,并经带教老师批改。

4、实习医生每天早晨应提早半小时进入病房,对带教老师所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,了解和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,并参加科室医护交班会。上级医师查房时,实习生要协助带教老师报告病史、病情变化和治疗结果,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,同时要准确记录好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。

5、爱护医院各种医疗、试验、教学仪器,未经带教老师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。

6、学习有关护理技术,协助护师做好常规护理工作,包括注射、抽血、补液、灌肠等。

7、对危重病人需随时诊视,定时测量并记录呼吸、脉搏、血压等,进行特别护理,积极参加抢救工作。

8、参加科内的有关病历分析、临床病理讨论、学术报告以及相关的例会、

9、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各种义务劳动,搞好科室卫生,帮助带教老师做好日常工作,妥善处理好与带教老师的关系。

10、按照医院规定参加夜班、假日值班,值班时应深入病房,了解病区患者的病情,如有特殊情况,应及时向值班医生汇报,并协助处理。

11、实行24小时跟师值班制,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,不享受寒暑假,如有特殊情况,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离岗。

12、认真做好学习小结,勤做学习笔记,实习小组要定期召开讨论会,交流学习经验,并不断在临床实践中改进学习方法。

13、实习生的执业范围参照卫生部、教育部联合颁发的《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。超出此范围造成的医疗纠纷、医疗差错、医疗事故等,追究带教老师的相关责任。

14、师承制学徒,原则上不得进入病区实习,只能跟师门诊。确实已有一定的医疗知识,经医务部门考核合格者,才可在病区按照实习医生的规定实习。违反相关原则造成的不良后果,由带教老师承担相关责任。

(三)实习生办理请假手续及处理规定

1、法定节假日,实习生根据医院安排就地休息,若确需离开,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,按缺勤处理。

2、实习生因病或因事请假,应严格按照请假手续。

(1)请假未超过1天,需带教老师批准;超过1天需科主任及带教老师同时批准;超过3天需本人事先持相关证明(如疾病证明书)和书面申请,经实习组长、带教老师、科主任签字后,报医院科教部门批准备案;超过1周,医院无权批假,需实习生向所在学校申请;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,否则视作旷课。

(2)请假手续必须以书面形式,口头或电话形式均视无效。

(3)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,不得请他人代办,不得事后补办,否则视为无效。特殊原因如患急性病或遇紧急突发事情可由实习组组长代为办理。

(4)实习生在请假期间,其人身和财产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由实习生本人承担。

3、实习生在整个实习期内,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。超过部分视作旷课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师承制学徒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个月,由带教老师监督执行。

4、缺勤处理

(1)缺勤的认定:在实习期间内,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,或未经批准,擅自离岗,均视为缺勤。

(2)缺勤处理:严格按照各高校《学生管理规定》中有关规定处理。

5、请假、销假办法

(1)请假获准后,应将准假单交实习所在科室,并办好各项交接班手续后,方可离开岗位。

(2)假期到期应按时返回医院,并及时到实习主管部门销假,逾期按缺勤处理。

(四)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

1、实习报到及结束时,按时做好宿舍交接、用具清点,清洁卫生。

2、爱护宿舍内各种用品设施,不得损坏,若有损坏,由损坏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。

3、不准在宿舍内乱装开关,乱接电线,不准烧电炉、热得快等电热器。

4、不准在宿舍内打闹、喧哗、汹酒、打麻将,不准赌博。

5、不准私留亲友及外人在宿舍住宿。

6、实习生不得擅自在外租房。否则,由此导致实习生人身和财产的一切损失由实习生本人承担,医院不负责。若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。

7、实习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(五)实习考核

1、出科考核

2、阶段考核

3、毕业临床考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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